未成年人门诊医保待遇
1、未成年人普通门诊医保待遇:
季度起付标准为30元,季度统筹支付限额为100元,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%。定点范围包括儿童专科医院、医疗机构儿科⻔诊和基层医疗机构。
2、未成年人门诊大病医保待遇:
未成年人在门诊发生的肾透析治疗、长期透析患者贫血药物治疗、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⻔诊治疗、血液系统疾病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⻔诊治疗、恶性肿瘤放疗、化疗、放化同步治疗、血友病、白血病、系统性红斑狼疮、糖尿病、生⻓激素缺乏症、孤独症、小儿脑性瘫痪、白内障手术、慢性心力衰竭、耐多药结核病等17种治疗的医疗费用,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。
3、未成年人门诊高值药品医保待遇:
未成年人在门诊使用高值药品的,个人按规定先行自付后,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70%予以支付。
未成年人住院医保待遇
今年1月1日起,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未成年人在三级、二级、一级和基层医疗机构住院,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都上调5个
百分点,分别为75%、85%、90%和95%;起付标准保持不变,分别为300元、200元、100元和100元。
未成年大病保险理赔限额不设封顶线
我市未成年人住院和门诊大病(前面介绍的17种治疗)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,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(2021年度为2万元)的部分,由大病保险按比例理赔。其中0—5万元(含5万元)的部分,理赔比例为60%;在5—10万元(含10万元)的部分,理赔比例为65%;10万元以上的部分,理赔比例为70%。大病保险理赔不设封顶线。
温 馨 提 示
医保